何謂殯葬
禮儀儀式
 
禮儀細說
各宗教的生死觀與殯葬處理原則
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拼廳 | 舖水舖 | 壽衣 | 遮神 | 奉腳尾飯 | 隨侍在側 | 舉哀 | 易枕與蓋水被 | 陳設腳尾物 | 變服 | 帷堂與闔扉 | 守舖與關貓 | 報喪 | 買棺 | 哭路頭與奔喪 | 宗教法事 | 放板 | 成服 | 組治喪委員會 | 接板(接棺) | 辭生 | 孝飯 | 作七 | 轉柩 | 家奠 | 公奠 | 出殯(路祭) | 安葬 | 火化 | 巡山 | 返主安靈 | 祀后土、點主 | 做功德 | 作百日 | 作對年 | 請人買布料,製(租)孝服與孝誌 | 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| 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 | 除靈 | 合爐
 

請人買布料,製(租)孝服與孝誌
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,孝服若是自製,則須採購五服(麻、苧、藍、黃、紅)布料。 喪服,依與死者關係親疏,制有區別: 麻布: 子女、兒媳、長孫用之,為最重孝。
苧布: 孫、甥、姪用心,為次重孝。
白布: 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。
紅布: 死者第四代孫用心,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。

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
喪事重忌諱,大殮(入木)、轉柩、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,然後才看墓地,後再看出殯之時日。家屬持死亡證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,始能入殮。
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
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,以白紙黑字寫明「嚴制」或「慈制」或喪中「長輩尚在,晚輩去世時用之」。紅色春聯應以撕除。為敦睦鄰居,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,以示吉凶有別。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,並由道士洗淨,貼上淨符。

除靈
【由來】一般喪家於「尾旬」、「作百曰」或「作對年」時,將臨時「安靈」或「豎靈」時所作的「魂帛」和香爐完全撤除,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,請道士唸經、上香、燒銀紙,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,稱為「除靈」或「 推靈」。除靈的翌日,喪家婦女換素服,到寺廟行香後,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,才 可回家省親,稱為「行圓」。
【供品】牲禮、五味碗、水果、酒。
【金銀紙】銀紙。

合爐
【由來】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,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,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,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,稱為「合爐」。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,會視「作對年」是前半年或後半年,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 十月、若「作對年」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、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。至於漳州人多在「作三年」和「除靈」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。合爐後,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。
【時間】上午。
【設置地點】祖先牌位前。
【供品】牲禮、五味碗、水果、酒。
【金銀紙】銀紙。
【培墓與掃墓】親墳完墳後三年內要「培墓」:子孫須要備酒餚、三牲五果祭拜第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前擇一日,第二年在清明當天,第三年在清明後擇一天。此後每年在清明前後率子孫帶水果冥紙去掃墓。
【新忌】即「逝世」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,此後年年以此日做忌日。
【撿金(撿骨)(洗骨)】「檢金」本為古代幾個少數民族及地區所特有的現象,台灣地區由於移民社會的特性,加上氣候等因素,葬後若干年開棺洗骨,將骨骸另裝在一只陶甕中,安奉於納骨塔。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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