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殯葬
禮儀儀式
 
禮儀細說
各宗教的生死觀與殯葬處理原則
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拼廳 | 舖水舖 | 壽衣 | 遮神 | 奉腳尾飯 | 隨侍在側 | 舉哀 | 易枕與蓋水被 | 陳設腳尾物 | 變服 | 帷堂與闔扉 | 守舖與關貓 | 報喪 | 買棺 | 哭路頭與奔喪 | 宗教法事 | 放板 | 成服 | 組治喪委員會 | 接板(接棺) | 辭生 | 孝飯 | 作七 | 轉柩 | 家奠 | 公奠 | 出殯(路祭) | 安葬 | 火化 | 巡山 | 返主安靈 | 祀后土、點主 | 做功德 | 作百日 | 作對年 | 請人買布料,製(租)孝服與孝誌 | 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| 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 | 除靈 | 合爐
 

拼廳
病人自知將終,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「正終」之所,因此病人危急之前,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,準備舖放水舖,俗稱「拼廳」。

舖水舖
以厚木板一張(六尺長三尺寬左右)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,勿緊靠牆壁,男移龍方(進門之右方),女移虎方(進門之左方),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,男左女右,頭裡腳外。

壽衣
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「壽衣」,當病人危急之前,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。台灣地區之習俗,壽衣算層而不算件(即上衣有裡子即兩層),上衣通是六件七層,褲子二件至三件,白襪黑布鞋。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遮神
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,大廳供奉有神明、祖先,一旦往生,要沐浴、更衣等,怕對神明祖先不敬(俗稱見剌)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,俗稱遮神,大殮入棺後再除去。

奉腳尾飯
【由來】 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,家屬便要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,首先 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,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,稱為「徒舖」或「搬舖」。待氣絕即舉哀。以一碗飯上插一雙箸,置鴨蛋一個,稱「腳尾飯」及油燈一盞,俗稱「腳尾燈,或稱「長明燈」,焚香哀哭,燒冥幣祭拜,稱「拜腳尾飯」。為死者食用、照冥路及路費。 此儀,據傳古昔荒蕪多蟲獸,為防蟲蟻慕屍味而聚,乃撒飯於屍周,粒食與蟲蟻,並焚火驅獸毋害屍,而相沿演變為今之拜腳尾飯、焚燒紙之儀。 此時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,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 牌位,稱作「遮神」,家屬在死者身上蓋「水被」(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),以 銀紙或石頭為枕,並在死者腳邊供上「腳尾飯」,使死者不至於挨餓,一盞白蠟燭,做為長明燈,照明陰間的路。並以厚紙或白布,寫上死者的姓名、生卒年月日時,作 為「魂帛」,暫時替代神主牌位,供於正廳的一角,燃燭燒香,稱為「豎魂帛」。此外,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,以及「嚴制」(父死時用)、「慈制」(母死時用)或「喪中」等字樣,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。
【供品】 辭生時,備十二種菜碗供於死者靈桌;若有請僧尼誦「開魂路」或誦經,靈桌上還要供著三樣水果。此外,還需準備「腳尾飯」:即米飯一碗、飯上置熟鴨蛋一只、飯上插一雙筷子。
【金銀紙】 燒腳尾錢,如銀紙、往生錢;有的家屬會燒「腳尾轎」給死者充作在陰間的交通工具,也是藉以對天奉告死亡事件。禁忌由於腳尾飯上插有筷子,所以平日禁止小孩將筷子插在飯上,以避不祥之兆。
     
 
| 1 2 3 4 5 6 7 8 | 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