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相關急難救助申請相關資料,如有其他需求或疑問,均可洽詢各地社會局,或與台灣仁本亦可。  
   
 
亡者具低收入戶或無親屬身份者
台北市民醫療補助申請
臨時看護補助
 
     
 

臨時看護補助

 
 
  1. 申請表
  2. 受款人之存摺封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)
  3. 看護服務證明書(需由護理師或醫院社服員蓋職章證明)
  4. 看護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非中華民國國籍之看護員請附居留証與工作證影本)
  5. 診斷證明書正本【應註明入、出院日期及「住院期間需專人看護」字樣】
  6. 低收入戶卡影本
  7.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公文影本(中低收入申請者需附)
  8. 本局當年度補助收容安置費用公文影本(住立案機構者需附)      
  9. 看護員之「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影本」(該訓練應為經核備辦理)
諮詢/承辦單位:社會局
電話:02-27597727
地址: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
相關網址:http://www.dosw.taipei.gov.tw/i/i0300.asp?fix_code=1401002&group_type=2&l1_code=14&l2_code=08

註: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各地主管機關單位協詢。